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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地勘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度地勘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2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于做好2019年度地勘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省地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地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地人[2019]132号)要求,2019年度地勘专业高、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开始。请申报人员及时查阅相关文件,并于915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报至人事科,以便汇总、公示、送审。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人事科

                                   201982

2019年职称申报相关说明

1、二寸照片背面需注明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2、评审表和简明登记表、汇总一览表中信息需相同,学历学位、专业名称、毕业时间、毕业学校需与学历学位证书上一致;

3、时间精确到月:例2018.06

4、继续教育情况:填“合格”或“不合格”;

5、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栏,涉及年度为2019年、2018年、2017年、2016年、2015年。2019年度考核结果空着不填;

6、评审表中“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评情况”栏,须填写“现任专业技术资格:XX,获得时间:XX,审批单位:XXX(证书上评审会名称),聘用时间:XX”等内容;

7、简明登记表中“现有和原有学历”栏,按时间获得顺序,从最低学历依次填写至最高学历;评审情况一览表中,所有合格学历学位也按此顺序填写。

8、针对论文原件已排版未出版的情况,申报者需提供论文录用证明原件,同时提交关于发表论文的个人承诺书。

9201912月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职称申报。

10、业绩证明材料由技术管理部门盖章,总(副)工程师封面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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