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安徽省地矿局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非地质勘查类专业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的公告

安徽省地矿局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非地质勘查类专业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09-07-09 来源: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字体: 打印

安徽省地矿局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非地质勘查类专业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发〔200923)精神,现对安徽省地矿局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非地质勘查类专业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根据文件要求,笔试总分达到12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下同。)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名单63已在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09717(上午8:10―11:15,下午14401715),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地矿局办公楼一楼报告厅(合肥市屯溪路296号)。市内乘 21路、226路、135路、235路、149路、111路、118路、153路、122路、150路等公交车到宁国路站下即到。乘4路、14路、11路、116路、144路等公交车到屯溪路站下,沿屯溪路向东150即到。

联系人:童老师    电话:0551-4652360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历届毕业生:统一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统一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4、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人125元(专业笔试45元,面试80元)收取专业测试费用。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专业笔试,后面试。

1、专业笔试的主要内容:招聘专业必备的基础知识和理论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专业笔试时间:2009718上午8:30―10:30

2、面试的时间为2009718下午、19日全天。

3、专业笔试、面试地点在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实训C楼(合肥市梁园路1号,市内乘138路公交车到工业经济学院站下即到)。

(三)专业测试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考生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出场顺序。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如招聘岗位与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比例低于1:3,以参加专业测试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四)面试考官组构成

设立若干个面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5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2人。

三、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省统一笔试成绩占总分35%,专业笔试成绩占总分35%、面试成绩占总分30%。考试最终成绩在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向考生公布。

四、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局统一组织到三等甲级医院,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进行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如在200912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按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4660218

监督电话:0551-4669024

 

     二OO年七月二日

 浏览次数:414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2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