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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立项指南

2012年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立项指南

发布日期:2011-12-21 来源: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字体: 打印

2012年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立项指南

皖国土资〔2011470

 

 

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

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地质勘查主管部门,各有关地质勘查单位:

现将《2012年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指南的要求精神,认真做好项目立项建议书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有主管部门的地勘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方可报送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12年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

立项指南

  

一、指导思想

按照更加紧密地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要求,根据《安徽省“十二五”地质勘查规划和《安徽省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总体方案》,加强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拓宽地质工作服务领域,为地质找矿、为经济全面转型,提供基础地质服务和资源环境支撑。

二、立项重点

(一)在重要成矿区带继续开展中大比例尺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和在成矿地质条件较好的隐伏区、覆盖区和工作程度较低的新区开展面积性的物化探工作;

(二)加快重点成矿区带的矿产远景调查,加大异常查证和矿化点检查力度;在重要矿集区已知矿床、危机矿山深部及外围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成矿预测;优选有找矿潜力和开发条件地区开展优质花岗岩等非金属矿远景调查;开展稀土、稀有、稀散元素矿产的调查评价与勘查;

(三)开展新地区、新类型典型矿床成矿规律总结及成矿预测;

(四)开展全省重要基础地质信息更新工作,总结和完善全省地层划分与对比,建立全省以板块构造理论为基础的构造格架,系统建立岩浆岩的年代学格架,研究建立各类基础地质数据库,编制全省重要系列基础地质图件;

(五)开展重要成矿区地质资料系列编图和成果集成,加强综合研究工作,推进重点城市和地区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工作;

(六)开展皖南、大别山区1/5万县(市、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开展地下水环境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缺水地区地下水调查与勘查示范;

(七)开展省辖市城市地质调查;重要经济区、城市群和工矿区地质环境综合调查,重点区域农业地质调查;

(八)开展重点城市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监测网试点示范工程,地热远景区、重要城市和旅游风景区地热资源调查评价;

(九)中央2012年安排,并要求省合作配套的相关公益性项目,地质工作项目及矿政业务管理需要的公益性地质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按《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格式要求,编写项目立项建议书;

(二)经费预算参照《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经费预算标准》(暂行),根据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据实编制,列出总概算和年度概算;

(三)基础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环境地质调查项目应由具备相应乙级以上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承担;

(四)立项建议书或申报书一式五份,并附相应的磁介质材料;

(五)鼓励产、学、研结合联合申报,做好与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及以往开展的项目衔接工作,避免重复立项(同类项目已实施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正在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新立申报;需续作的,应提交项目成果报告,并说明理由)。

四、项目立项单位

各市国土资源局、具备相应乙级以上地质勘查资质单位、科研院校(所)、厅直属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项目,提出项目立项建议书。

五、项目立项建议书受理与论证

2012215前,各项目立项建议单位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地调中心)报送项目立项建议书。

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会同地调中心于35日前组织完成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优选项目进入项目库。

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公益性地质工作经费预算,从项目库中提出年度项目立项意向并发布公告。

在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时,同等条件下项目立项建议单位具优先权。

六、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6601

联系方式: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

    0551-2321249

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 

唐敏惠  0551-467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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