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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立项公告

2011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11-08-19 来源: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字体: 打印

2011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立项公告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皖国土资公告[2011]87

 

 

2011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

 

 

立项公告

 

根据《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国土资[2007]12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度安徽省拟实施的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和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公告附件1所列公益性地质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编制项目设计书和经费预算书。

项目设计书按附件格式的要求分AB卷编报,并分别装订成册。A卷中不得涉及项目申报单位相关信息

续作项目和指定承担单位的项目,不分AB卷,但应将B卷内容合并到A卷中。

项目经费预算书不得涉及项目申报单位相关信息。其预算编制要求和格式参考安徽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费(基金)项目预算编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561号)。无实物工作量的项目按乙类项目编制费用预算表,外协费应详细说明。预算标准参照《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经费预算标准(暂行)》。

申报材料A卷一式六份,B卷一式二份,所有申报材料均附磁介质文件。

二、除续作项目和指定承担单位的项目外,其它项目一律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同等条件下,项目建议单位优先。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乙级以上类别的地质勘查资质。

四、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省级重要地质工作项目首席专家制度(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2010214号)文精神认真推荐首席专家,填制相关表格,装订于B卷中。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11910日前将项目设计书(须附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和经费预算报送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六、省国土资源厅择日会同省财政厅根据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择优确定2011处度实施的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承担单位。

报送地址: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联 系 人:赵丽丽、范勇

联系电话: 0551-468233005515100248

附件:2011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设计书编写提纲

附表:2011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立项一览表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

2011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

 

设计书编写提纲

 

 

A卷技术部分)

一、    概 况
(一)项目名称、起止时间
(二)工作区范围
(三)矿业权登记情况:矿调项目需要对工作区内的探矿权登记范围、面积等进行调查了解,在工作部署图中要标出。
(四)自然地理概况

二、区域地质背景分析
三、以往工作研究程度与综合评述
四、目标任务与主要内容
五、工作部署
六、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
七、主要实物工作量
八、经费预算(要求单独编制,正文中只要结论)
九、预期成果
附图:区域地质矿产图或水工环地质图、以往地质工作程度图、工作部署图以及其他需要的图件等。

 

 

 

 

 

B卷资质部分)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地质勘查资质(复印件)、近5年承担国家和省级地质勘查以及水工环地质项目情况和主要业绩等。

二、首席专家的基本情况。
三、项目组织管理:包括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分工、项目负责人的简历、业绩等。
四、保证措施:包括拟用于完成项目的仪器设备等。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包括外协单位参与情况。
六、主管部门初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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