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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荣获蚌埠市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称号

我站荣获蚌埠市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1-12-02 来源: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字体: 打印

我站荣获蚌埠市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称号

我站荣获蚌埠市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称号

2011122,蚌埠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创建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会议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和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通报”,我市蝉联第二届安徽文明城市,我站荣获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会议同时表彰了蚌埠市第十四届文明单位,我站喜获市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站连续第三次获此殊荣。(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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