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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获“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站获“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1-11-10 来源: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字体: 打印

我站获“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站获“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安徽省委、省政府对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和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进行了表彰,我站榜上有名,首次荣获 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站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不动摇,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和谐单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提升地质环境监测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地质环境监测事业科学发展,经济总量持续攀升,职工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实现了“十一五”跨越式发展。

此前,我站还荣获蚌埠市先进单位、双拥模范单位、“安康杯”劳动竞赛优胜单位、省局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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