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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

安徽省地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08-10-22 来源: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 【字体: 打印

安徽省地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安徽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入推进我局惩防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确定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大政方针政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各项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改革、惩治工作机制,为安徽地矿事业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地勘、人本地勘提供有力保证。通过抓落实、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争取在2012年前,建立起廉洁从政从业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科学系统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搞好反腐倡廉教育,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振兴安徽地矿建功立业。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有计划地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省里统一培训。局内部培训要增设廉政方面的专项教育。到2012年,使局管干部每人参加一次反腐倡廉教育培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不断改进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作风,着力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加强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重要思想、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看待反腐倡廉形势,坚定反腐倡廉的信心。将反腐倡廉教育内容纳入到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计划中去,做到反腐倡廉教育与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的有机结合。每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切入点,分类分层次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运用本省和本系统典型案例和省级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读文思廉和以案说纪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创建活动。在机关,以“为民、务实、清廉、创新”为主题,把廉政文化与创建学习型机关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廉洁、文明、和谐氛围;在企业,以“诚信廉洁,依法经营”为主题,把廉政文化融入到生产经营和地勘文化建设中去,持续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和企业诚信管理,逐步形成爱岗敬业、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地勘文化,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在家庭,以“树廉洁家风”为主题,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努力构筑家庭廉政防线。

4、改进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注重贴近中心、贴近生活、贴近干部职工的思想及工作实际,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把运用传统手段教育与运用现代信息传媒手段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利用局、队网站设立反腐倡廉专栏,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统―部署,统一要求,统―检查,统一考核。完善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预防和惩治腐败提供保障

6、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集体领导、成员分工负责、权责边界清晰、决策体系科学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局、队领导班子情况沟通以及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规定,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职工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和完善党委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7、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建立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违反责任制的追究办法,坚持和完善地勘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的“双考核”制度。结合局系统实际,明确每年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加强对反腐倡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8、探索建立廉政廉情评价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廉政廉情评价办法。局、队纪委要对本级党委管理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个人廉政档案》,逐年完善、充实,及时掌握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述职述廉、信访举报、效能监察、案件查处、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评价部门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建立廉政廉情预警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9、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决策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规范的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等监控制度。进一步推进地勘单位民主决策和事(队)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地勘单位内部决策、人事、分配、财务、采购等重大事项通报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加强效能建设和局风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自觉增强基层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从政从业意识,提高机关工作水平。与时俱进,补缺堵漏,力争在2012年前建立起比较健全的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

10、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制度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引导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养成严格按制度行事办事的习惯,真正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把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巡视和反腐倡廉工作检查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监督工作,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11、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廉政谈话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预警制度。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完善巡视方法,提高巡视质量,切实加强对地勘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的工作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进“地质立局、强队富民”发展战略和“三大突破”战略措施的落实;促进领导干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促进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清廉做人、清廉为官、清廉从政,防止和纠正领导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

12、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选人用人的各项规定,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听取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现象,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加强对职称评聘、评先评优、职工招考录用等工作中重要程序和环节的监督检查。

13、加强对重大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各类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招标投标、施工质量、工程(项目)的验收和决算审计、工作程序、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等进行全方位监督。加强对招投标的公平公正与维护企业利益的监督,适时建立招标评标情况复查制,合同执行情况及招标设备、施工质量报告检查制,形成招标过程、合同执行、效果检查的闭路监督。强化内部治理,建立人、财、物、工程项目等内控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依法经营、规范治理。

14、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实现各类经费、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做到公开透明。加强对国家、省、局各类地勘专项资金和专项收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小金库”的清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严格遵守国有产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大额资金运作、物资采购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内部企业重组、改制的监督,尤其是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和领导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及时追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责任,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和职工的不稳定。

15、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党内监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务公开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积极开展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坚持监督与改进并举的原则,围绕实现地勘单位生产经营方针目标、生产经营管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综合性监察,督促建章立制,规范运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国有资产、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的通报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积极开展群众监督。规范事(队)务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职工参与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完善一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二级职代会制度,使广大职工群众能够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各监督主体之间的协调配合

机制和工作通报制度,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16、深化地勘工作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稳妥推进事企分离改革,探索地质勘查工作新机制,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推进地勘单位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严格遵守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改进领导人员作风,纠正一些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尚。

17、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逐步推行竞争性选拔干部,防止和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拉票贿选问题。完善局系统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订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局系统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坚持把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奖惩制度,落实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积极探索党管干部与市场化、民主选择、公开竞争相结合的方式,选优配强地勘单位企业经营领导班子。稳步推进企业领导人员竞聘、考评、选任以及辞职、任职回避、轮岗交流、失察追究等选人用人制度。

18、完善对地勘单位领导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指导地勘单位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提高资本权益和资产增值为目标的企业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企业绩效评价细则。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等制度,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改革和完善地勘单位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规范职务消费和收入分配秩序。

19、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地勘单位预算改革,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经营。强化地勘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地勘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推进依法经营。探索国有资产产权的有效监管方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内控和决策机制,防止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出资人、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流动而不流失。

五、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坚决惩治各种腐败

20、做好信访接待和案件查处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规范信访举报程序,注意从信访工作中筛选案件线索,对举报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并作出处理。充分运用组织处理、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手段,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和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以及隐匿、私分、侵占、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建设和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形成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行业风气,建立健全地矿系统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21、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防治对策措施。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监督制约的方式方法,深入研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措施,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把治标成果转化为治本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片的效果。

2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纪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业务建设。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进行监督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宽视野,完善知识结构,促进知识更新,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正确使用办案措施,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增强执纪办案的综合效应。

六、加强领导,保证《实施细则》的落实

23、加强组织领导。局系统各级党委(总支)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局党委《实施细则》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各单位党委(总支)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牵头部门抓线、职能部门包项、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思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责、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格局。局机关各部门处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4、明确工作责任。要把《实施细则》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成效。

25、健全落实机制。局党委将把各单位党委(总支)对《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之中,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26、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党委(总支)要加强对《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及时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分析《实施细则》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局纪委、监察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施细则》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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