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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推荐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开展评选推荐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3 来源: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字体: 打印

关于开展评选推荐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开展评选推荐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站属各党支部:

按照《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意见》(蚌办发201126号文)的精神,蚌埠市委分配我站一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按照评选要求,经研究,现在全站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党的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谢,熟悉党务工作,钻研党建理论,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

4、能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积极

有效地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开拓创新,爱岗敬业,作风优良,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1、优秀党务工作者采取自下而上酝酿评选推荐,在全面评价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由党员提名,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考察审核,然后报市委组织部评审。

2、评选表彰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任务,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推荐对象能经得起检验。

3、站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并将拟推荐对象在一定范围、期限内(一般不少于3天)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请各党支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评选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条件标准。推荐人选名单请于520报站党办。

                                站党办

                                                             20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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