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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原则

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原则

发布日期:2013-02-20 来源: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字体: 打印

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原则

1.需求主导,注重实效

       紧密结合地质环境监测领域发展需求,对于事关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基础性、全局性的标准化等工作先行建设,对于需求紧迫、业务关联度高、综合效益好、前期工作基础扎实的数据资源要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优先进行信息化管理。坚持以“用”为核心,通过应用拉动需求,以需求进一步推动应用,达到建设一个,应用一个,成熟一个。坚持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软硬件和数据库建设并重,开发与更新维护并进,确保信息化建设的实用性。

2.全面规划,统一部署

       从实现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高度,利用现有信息化成果,全面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发。从标准体系建设到数据中心及应用系统建设,从面向业务管理的信息服务到决策支持服务,从网络建设到系统安全防护,从示范区建设到全面推广应用,对整个信息化建设内容、建设阶段划分、建设进度等进行统一部署。根据系统建设环境及建设条件,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以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信息化建设为先行,通过推广和应用示范,由国家级中心节点建设向地区中心节点和省级扩大,逐步推进。

3.因地制宜,创新机制

        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特点、技术水平和项目资金等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信息化标准和规范,并根据实际需要,结合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具体情况,细化、补充制定相应的实施规范。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在确保信息资源安全的前提下,倡导“以我为主、开放协作”的运作模式;在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运行和维护机制上,探索“统一管理、项目带动、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专业化维护”的新路子。

4.科技引领,支撑应用

       追踪和应用国际信息技术发展的前沿技术,以“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建设地质环境信息化;同时,结合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预警、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等实际情况,在信息化的建设过程中强调物尽其用、经济实惠。

5.加强管理,确保质量

       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质量,对投资额较大,便于实施工程监理的项目采用工程监理制,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行控制;对投资额较小,项目建设中存在较多开发性工作,不便进行工程监理的项目,设专门人员对项目建设进行质量追踪、检查、测试,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严格项目建设设计审查、成果测试、验收及资料归档制度和项目建设运行和保修制度,确保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6.加强培训,健全制度

        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人才培训工作,包括网管、数据库管理及系统管理等计算机及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培训及系统应用人员(用户)培训。建立健全系统规章制度、提高系统管理及运行水平。

7.可持续发展

       建立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的长效机制,配备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全程跟踪系统建设及运行,根据需求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增强系统功能,满足日益深入的、不断被激发出来的用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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