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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安徽省矿山储量检测机构考核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安徽省矿山储量检测机构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12 来源: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字体: 打印

关于公布安徽省矿山储量检测机构考核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安徽省矿山储量检测机构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矿山储量检测机构、各储量评审机构:

根据厅《关于考核矿山储量检测机构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07]1445号)要求,省厅对全省所有从事矿山储量检测单位进行了考核,通过对上报材料审查、书面问卷及网上调查,现将考核的基本情况和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 考核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和成果

1、全省矿山储量检测机构资质情况。根据省厅《安徽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二00四年起,省厅先后批准55个矿山储量检测单位从事矿山储量检测工作,其中甲级地质勘查资质单位21个,乙级地质勘查资质单位5个,丙级地质勘查资质单位13个,试点期间批准的无地质勘查资质单位10个,矿山自有储量检测机构6个。从事矿山储量检测工作的技术人员843人,其中专职技术人员706人,兼职技术人员137人。

2、矿山储量检测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各储量检测单位共提交储量检测报告1875份(不含地勘单位在成立检测机构前提交的检测报告),所提交的检测报告绝大部分已进行了评审备案。

(二)、检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尚有10个在试点期间经批准从事矿山储量检测的机构目前还未取得地质勘查资质。

2、部分持丙级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技术人员不足,尤其专职技术人员不足;部分矿山储量检测报告主要编者不是本单位专职技术人员,个别单位此类情况还比较严重,出现“专职不专,兼职不兼”的不合规状况,原报送的部分从事检测工作的技术人员徒有虚名。

3、有少数矿山储量检测单位存在被收购兼并、资质持有人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向管理部门履行报告。

4、大部分矿山储量检测机构聘用的采矿技术人员未发挥作用,形同虚设。

二、整改意见和考核结果

一)整改意见

经研究,对于考核发现有问题的机构,决定分别采取压缩检测范围、限期整改、取消资质等措施,具体意见如下:

1、对于“安徽鸿兴非金属研究发展中心”等9个专职技术人员不足而且还没有获得勘查资质的检测机构(见附表1),必须在2008年内补充专职技术人员和完成至少丙级勘查资质注册,如在年内未取得勘查资质,将取消其矿山储量检测资质。在未获得丙级勘查资质注册之前,仍只限于在原批准的行政区域内开展工作,且只能从事用作普通建筑石料用砂、石、粘土矿山储量检测工作,不得从事甲类矿种矿山储量检测工作。

2、对于“安庆市金山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8个具有勘查资质但专职技术人员不足的机构(见附表2),限在下一次考核之前达到规定的资质要求,否则一律降为只允许从事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类矿山储量检测。经整改达到规定要求的,应及时上报受聘本机构专职和兼职技术人员名册及联系方式。

3、储量检测报告主编人员必须是本机构专职人员,禁止委托非本机构技术人员参加储量检测报告编写。矿山储量核实(首测)报告提交评审时,应由报告主编人向评审专家介绍检测情况;矿山储量检测报告应有主编人亲笔签名。下一次机构考核中一旦发现委托非本机构技术人员参加储量检测报告编写的,一律给予停业处罚。

(二)考核结果

1、经考核“淮南市新源地质技术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53个检测机构继续保留矿山储量检测机构(详见附表3)。

2、经考核“中非地质工程勘察研究院”等2个检测机构予以取消(详见附表4)。

三、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意见

1、二00八年一月一日以后获得丙级勘查资质的单位(不含待申报勘查资质得9个检测机构),应在至少通过一次勘查资质年检合格后方可申报矿山储量检测资质。

2、因资质取得不满一年、且本次考核无业绩的检测机构,仍只限于在原批准的行政区范围内从事矿山储量检测工作。

3、需要进行整改的矿山储量检测机构(见附表12),限在二00八年四月底前将整改方案上报省厅矿产资源储量处,整改方案应包括具体出现问题的原因、整改方法与措施等,逾期不报的,将责令其停业整顿。

4、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矿山储量检测报告的编写;储量评审机构和矿山储量检测机构不得互相入股、参股。

5、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矿山储量检测机构应按附表3规定的范围和矿山储量规模,开展矿山储量检测工作,凡获准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矿山储量检测工作得单位,在进入工作区域时,应事先向当地的市或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

6、因故具备乙级及以上固体矿产勘查资质的勘查机构未申报矿山储量检测机构的,须按有关规定申报。

附表:1、无勘查资质需整改的矿山储量检测机构(1

2、有勘查资质需整改的矿山储量检测机构(2

3、考核保留的矿山储量检测机构

4、考核被取消的矿山储量检测机构


1、无勘查资质需整改的矿山储量检测机构(1

序号

机构名称

1

安徽鸿兴非金属矿研究发展中心

1、无固体矿产勘查资质;2、被其他机构兼并

2

池州山水矿山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无固体矿产勘查资质;2、专职技术人员不足;3、委托非本机构技术人员主编储量检测报告;4、资质持有单位法人变更;

3

池州经纬矿产储量动态检测服务中心

1、无固体矿产勘查资质;2、地质、矿产专职技术人员不足;3、委托非本机构技术人员主编储量检测报告;

4

池州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

无固体矿产勘查资质

5

宣城市国土资源发展中心(宣城市地价评估所)

1、无固体矿产勘查资质;2、委托非本机构技术人员主编储量检测报告

6

宁国市经纬国土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无固体矿产勘查资质;2、委托非本机构技术人员主编储量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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