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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杨东凡同志参加《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立法协商会

我站杨东凡同志参加《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立法协商会

发布日期:2012-02-27 来源: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字体: 打印

我站杨东凡同志参加《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立法协商会

       2月20日,省政府召开《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立法协商会。会议由省政府法制办陈主任主持,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水利厅、建设厅、交通厅、公安厅、农委、教委等20余家厅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立法协商会。
      会上,省地震局刘局长汇报了《条例》修订的立法背景,对《条例》修订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以及修订的主要内容、重点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介绍。《条例》共9章64条,其中,第五章《地震应急救援》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制定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立与地震应急演练、震后应急措施等几个方面作出规定。
      杨东凡代表省国土资源厅参加会议,并就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得到省法制办与省地震局领导的认可。


地灾室

 201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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